今年度第三季交通費申請,收件至10/5 (以郵戳為憑)
1. 郵寄掛號522 彰化縣田尾鄉北曾村福德巷343號3樓,兒童發展通報轉介中心 收
或
2.送至通報中心
於週一至週五:上午08:00~12:00,下午13:30~17:30
週六:上午08:00~12:00,下午13:00~17:00(記得先來電確認)
此次申請的「療育月份為106年7月至9月」需檢附以下資料
類別 | 檢附證件 | 正本 | 影本 |
第一次申請
| ■申請表 | ★ | ★ |
■記錄單 | ★ | ★ | |
■私人機構之療育收據(無則免附) | ★ | ★ | |
■戶口名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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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郵局存簿(兒童或申請人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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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綜合報告書、診斷證明書、身心障礙證明。 (只需附上其中一項) |
| ★ | |
若是低收家庭、寄養家庭需檢附 ■低收證明。 ■寄養契約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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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年度已申請過 | ■申請表 | ★ | ★ |
■紀錄單 | ★ | ★ | |
■私人機構之療育收據(無則免附) | ★ | ★ | |
□綜合報告書、診斷證明書、身心障礙證明。 (若過期則須檢附 |
| ★ |
1.郵局存簿影本:兒童或家長(需與申請表同人),帳戶一定要是郵局的才可申請
2.若有申請緩讀者,需檢附緩讀證明。(本補助可持續申請至入小學前止)
無緩讀證明,本年度入小學的孩子可申請至8月底。
3.私人機構之療育收據,需附正、影本。
4.復健收據裡的部分負擔列入補助範圍,需附正、影本。
(掛號費、診察費、藥事費、住院費、診斷書費不予補助)
※ 貼心小提醒:盡速備齊資料,並掛號寄出,
以免錯過申請時間和資料遺失喔。(不接受跨季申請)
諮詢電話:04-8837588
●彰化縣早期療育交通費申請表單及注意事項
http://www.chchild.com/modules/tad_uploader/index.php?of_cat_sn=26